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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白米镇深化提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4-09 来源:常见问题

  《白米镇深化提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已经镇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对江苏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指示重要批示精神,扎实完成“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目标任务,现制定白米镇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如下。

  紧紧围绕区局明确的目标任务和重点工作,以“零事故”“零伤亡”为最终目标,以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为主线,实施精准治理、科学治理、综合治理,持续深化提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坚决防范遏制较大及以上和有较大影响的事故,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安全发展理念进一步牢固,风险化解能力进一步提升。聚焦已发现风险隐患,加大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力度。深入细致的排查治理,能及时建立问题隐患清单,逐一明确工作举措、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做好闭环管理,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能力显著提高。

  本质安全基础进一步夯实,安全制度机制加强完善。责任体系、工作机制、制度规范和技术标准等方面取得的成果及时梳理总结,并在现有基础之上进一步健全完善。

  2022年重点工作任务:围绕道路运输、水上交通领域按照区委、区政府部署要求,紧密结合实际,持续有力抓好专项整治目标任务的推进和落实。

  (一)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白米镇交通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镇长任组长,分管交通负责人任副组长,成员有:镇建设和生态环境局(交通)、交警中队、派出所、应急管理局、安委办、水利站等部门负责人,各村主要负责人。各负责人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具体抓好落实,一级带动一级,层层压实责任。

  (二)进一步强化闭环整改。各村、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全面排查重大安全风险和各类问题隐患,动态更新完善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从严从速闭环整改,并在规定时限内报送办理情况及相关佐证资料,形成工作闭环。

  (三)进一步强化监管执法。配合区交通主管部门,加强协同监管,对明显问题、重大隐患盯住不放、一抓到底,督促各村、企业及时整改到位。

  (四)进一步强化监督考核。要继续将2022年专项整治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作为巡查督查重点,组织对各村、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实施年度安全生产责任考核,纳入高水平质量的发展年度综合考评。将专项整治推进落实情况纳入各级领导干部年度安全生产工作任务清单,并作为述职重要内容。要继续实施专项整治督导,加强全过程监督检查,高质量完成各项重点工作任务。

  请各村、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认真研究并抓好本《方案》的贯彻落实,每季度第3个月25日前报送具体推进落实情况。

  加大公益宣传力度,普及安全知识,提升公众交通安全防范意识。加大交通安全警示教育和问题隐患曝光力度,推动专项整治全覆盖。

  强化属地管理责任落实。建立完整并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深入宣传贯彻新修改的《安全生产法》, 强化安全生产意识,落实安全生产措施。

  强化安全风险防控。持续安全风险排查工作,健全完善安全风险防控、隐患排查治理机制。

  强化安全教育培训。加强交通安全理论教育与实践技能培训,强化安全管理和安全作业能力。

  (一)持续深化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监管。快速推进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意见》落实,强化装货企业源头监管责任落实,督促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使用企业(单位),民用爆炸物品销售企业和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建立完整并严格执行充装或者装载查验、记录制度,严格落实“五必查”。

  (二)精准治理道路运输安全监管重点环节。全面推广应用“两客一危”企业“驾驶员行前安全教育测评系统”,完善链条式、闭环化驾驶员管理体系,加强道路货物装载源头超限超载治理, 加大对非法营运车辆的打击力度,深化“五步工作法”应用,加强完善非法营运智能化整治系统,提高智慧研判、智能跟踪和堵截精度。完善“一车三方”源头监管、基础信息共享、隐患抄告督办、部门联动检查、违法违规列管、安全行车提示等制度。

  (三)深入推动农村交通安全固本强基攻坚行动。实行“一村一交通辅警”包村入驻、挂钩联系制度。持续推进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重点完善桥梁、临水临崖、急弯陡坡、平交路口等路段的交通安全设施,开展普通国省道平交路口和集镇路段生命防护工程示范建设,新增完成一批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

  (四)持续加强农村桥梁安全管理。进一步巩固提升农村桥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行动成效,落实落细农村桥梁管养责任,健全完善农村桥梁清单管理、动态更新、闭环整改工作机制,持续强化分级分类管控、日常维修养护、专业检验测试评定等措施落实。针对排查发现的存在安全风险隐患的各类农村桥梁,分类采取维修加固、限载限行、拆除重建等措施,快速推进整改到位,保障人员车辆通行安全。快速推进农村桥梁信息化、数字化监管,不断的提高农村桥梁安全管理水平。

  (五)组织隐患车辆专项整治。继续深入推动货车非法改装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大吨小标”“百吨王”等货车违法违规生产销售问题。加大对货车非法改装企业的打击力度,基本消除货车非法改装、“大吨小标”等违法违规明显问题。继续巩固深化“一年小灶”形成的有关经验做法,加快治超联网管理信息平台的市级前端数据接入,利用不停车称重系统提升“百吨王”车辆查处效率。持续优化公路超限检测站点及治超管控设施布局,对超限检测站实施提档升级工程。持续完善“一超四罚”案件后续信用管理和联合惩戒机制,推动各地对“百吨王”车辆追溯货物装载源头工作实施清单化管理。

  (六)全面强化道路交互与通行安全全链条管控。强化市场准入管理,继续深化机动车登记查验集中检查整治,全面推广应用机动车查验监管系统,形成全流程、闭合式监督管理体系。加强在用客车使用性质排查整治,建立在用道路运输车辆营运证和行驶证比对核查机制。严把从业人员资格准入关,加强完善客货运驾驶人从业信息、交通违法和事故信息共享机制。加强城市隧道桥梁、事故多发路口路段排查治理,部署开展姜堰区城市道路交互与通行信号灯设置规范和配时优化工作,对城市主次干道中央隔离带、侧分带、路段出入口以及路侧绿化、杆件等影响安全行车视距的问题开展“回头看”,科学规范设置道路交互与通行安全设施和交通管理设施。推进中重型货车靠右通行管控工作。适时开展货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专项整治。进一步巩固完善渣土车等工程运输车长效常态管理机制,常态化严查各类交通违法违规行为。

  (一)深入推动船舶碰撞桥梁隐患治理专项行动。按照全国船舶碰撞桥梁隐患治理专项行动要求,从标志标识、净空尺度、航道保障、船舶航行、桥梁运行、防撞设施、抗撞性能等方面,全面排查和治理船舶碰撞桥梁安全风险隐患,规范桥区水域船舶通航秩序。提升跨越通扬线等内河高等级航道和其他等级内河航道桥梁的防撞能力,建立健全防范化解安全风险长效机制。

  深入开展危险货物水路运输企业和到港危险货物运输船舶的排查,坚决纠正船证不符、船舶未按规定进行例检、船舶未按规定配备船员、船舶安全设施配备不足等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持续严格禁止600总吨及以下载运危险化学品的船舶夜间22时至次日凌晨5时在姜堰内河水域航行,禁止所有单壳危化品船和单壳油船在泰州内河水域停泊、作业;严禁船队违规超长拖带和超宽拖带。开展重点水域通航秩序整治。重点整治船舶不遵守航行、停泊和作业规定,专用航标设置不满足相关标准规范;对重点水域实施动态分级管理;严格按照航道维护尺度控制船舶吃水。开展砂石运输行为,航运公司,内河船非法涉海运输,船舶载运危化品、危险废物等系列专项整治,全方面提升水上交通安全管控水平。

  加强联动执法,坚决查处“三无”船舶,坚决整治非法载客、非法捕捞、非法运输、非法观光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全年实现“三无”船舶动态清零。

  持续强化港口危险化学品特殊作业安全管理,落实动火、受限空间、吊装等危险作业管理制度,严格审批手续,加强现场管理,对未落实“三防”措施,存在未出具动火作业票开展动火作业、未落实动火作业第三方监管制度、动火作业前未对旁边的环境进行仔细的检测等重大隐患的,一律实施挂牌督办。4个码头规范提升到位,取缔非法码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