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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机场南航基地一期项目节能评估咨询服务竞价公告

发布时间:2024-04-15 来源:室外安全体验馆

  29号深圳机场南航基地内,用地位于南航基地0336地块,总建筑面积197610㎡,总建设投资186581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54009万元。一期项目建设内容有国际货站、航材库、综合业务用房、飞行员宿舍、倒班用房及食堂、地下车库及人防工程等,其中:1.货运设施60153㎡。其中,货站1建筑面积35231㎡。货站2建筑面积24922㎡。2.机务设施2484㎡。3.综合保障设施134973㎡。包括综合业务用房51180㎡、倒班用房13071㎡、飞行员宿舍13215㎡、食堂6577㎡、地下车库及人防工程48207㎡、消防水池2723㎡。

  1.5.2采购范围:依照国家有关技术规范的要求,编制符合节能审查机关要求的节能评估报告,协助建筑设计企业完成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的报批工作。项目实施过程中,指导项目参建各单位落实节能审查意见,以协助项目达到节能验收合格标准。项目投入生产、使用前,组织专家对项目节能报告中的生产的基本工艺、用能设备、节能技术采用情况及节能审查意见落实情况做验收,编制节能验收报告。协助建筑设计企业将节能验收报告报节能审查机关存档备查。详见竞价文件。

  1.6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所有工作内容且技术成果通过审批,完成项目相关验收为止,确保相关工作满足项目进度需求。

  2.1被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且仍在限制期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与本次竞价。

  2.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会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及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实体,应当主动回避,不得参加本次竞价项目。分支机构(分公司)与法人(总公司)、同一法人(总公司)下设的多家分支机构(分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次竞价项目。

  2.4分支机构(分公司)以自己名义参加本次竞价的,不得使用法人(总公司)的资质与业绩。

  2.5供应商必须是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如分公司参加本次竞价,须取得总公司的授权。(注意:须提供分公司、总公司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分公司自身满足以上要求的证明材料以及总公司针对本项目的授权文件;授权文件请按照响应文件格式五要求填写。如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及港澳台地区注册的供应商,则须提供合法有效的所属国/地区(含港澳台)的公司商事登记证明或证书扫描件及中文译本,并应附有供应商或其负责人的签章(境外及港澳台地区供应商所提供的任何书面文件均应符合此项要求,下同)

  2.6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注意: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注意: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或者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已被移除出黑名单或失信主体名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仅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信用中国网站显示信息为准进行形式审查并作为认定依据,其他网站或文件不作为认定依据。)以上两项证明材料可一并提供或择一提供。如择一提供,视为供应商承诺均不在两项名单中;任何一个时间里,如经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发现供应商在任一名单内的,视为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境外企业、港澳台地区企业及国内事业单位无需提供本款规定的材料。

  2.7.1类似业绩要求:供应商近三年(从竞价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完成过一项房屋建筑工程节能评估咨询服务业绩。

  未通过上述资格要求审查的供应商不具备竞价资格,评审委员会有权认定其不具备竞价参与资格;任何一个时间里发现供应商提交的相关文件、证明材料或承诺系伪造、变造或捏造的,将取消其成交供应商资格并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视为其已主动放弃自本次竞价采购之日起3年内参加南航集团任何采购方式下任何项目的采购活动。

  现场获取:供应商代表携营业执照、供应商资格要求中其他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至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振兴路3号建艺大厦16楼)填写《投标报名登记表》办理报名手续(《投标报名登记表》可在“深圳建星招标网”()下载)。

  线上获取:按公告内提供的银行信息将标书费以单位电汇或转账方式办理汇款,汇款账户信息:1、开户行: 建设银行深圳市振华支行;2、收款人: 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3、帐号: 04140;汇款后请将《投标报名登记表》、营业执照、投标人资格要求中其他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所报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联系人及手机号和汇款凭证截图发送至邮箱:,收到邮件后2个工作日内工作人员会将招标文件电子版发送至发件人邮箱,标书费发票在开标当天领取。

  4.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17日10时00分,供应商应在截止时间现场或邮寄方式递交纸质投标文件(如采用邮寄方式以采购代理实际收到快递时间为准)。

  4.2递交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振兴路3号建艺大厦16楼1601室,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相关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如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有疑问,需采购人进行解释说明的,应按照采购文件第二章2.2.1项规定提出疑问。6.

  2如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有异议的,可在异议有效期内将有效的异议材料书面递交至采购人。异议材料唯一受理地址:

  如参与供应商对异议回复结果不满意,或认为本次采购活动违反法律、法规或规章制度的,可在收到异议回复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进行实名投诉。

  投诉材料唯一受理部门: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振兴路

  联系电线供应商应依规定的渠道路径维护自身合法利益,且提出内容和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真实、客观、来源合法。调查过程中,若发现

  供应商有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以非法途径取得证明材料,或故意诋毁,造成不好影响的,一经查实,将按照采购人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构成违法犯罪的,依照法律来追究法律责任。

  或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较晚的期限为准)”提出异议(非招标采购项目)截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24小时